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穷真的是法院人离职的理由吗?富真的应是离职后应该炫耀的吗?

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-05-15


近些年,法院人,从员额法官到其他人员,离职已经不是什么新闻,某些法院甚至出现了排队离职、集体提前退休的情况。法院人的离职信,也作为一种公开的态度表白,走红法律圈,不时有其中的一两封走红网络,包括前不久的大法官离职感言。


遍观法院人的离职信,其中理由最多的是因为待遇低、生活困难,也是最冠冕堂皇的理由;必不可少的离职表白是对老东家的感激和不舍,也是最能获得一致好评的。此两项离职理由一出,可谓走的无可奈何,走的依依不舍,临走之前不忘为旧同事争取一把待遇,为老东家挽回一点面子,场面那是一幅“十里相送别亦难”。




法官真的待遇低——穷吗?穷从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,分跟谁比而已。法院人作为国家公务员,相比较社会大众而言,收入达到当地中等水平应该不是问题;相比较同级公务员而言,落实了各种特殊补贴之后(法官津贴、法警警衔补贴、加班补贴等),收入达到一般公务员之上也不是问题。司法改革后,各地法院人(中央政法编)工资待遇更是明确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50%(员额法官)、20%(其他人员)。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状况,真的是穷吗?


当然,穷又是相对的,对应的是自己的收入预期。如果法官将收入状况与自己工作中接触的律师收费标准相比较,与同学历同专业的资深律师收入状况相比较,那绝对就是一个穷了。一个月结案二三十起的法官工资,可能还没有自己月结案中的一个案件单方当事人的律师费高。


不争的事实是,尽管没有权威的数据统计,也不可能给出,司法改革提高法官乃至其他法院人待遇的同期,法院人离职数量也在增加。相比较改革前法院人的离职平稳离职人数,改革后一边在提高待遇,一边离职者在增加,法院人真的是因为“穷”离职的吗?怎么改革前没涨工资怎么没有这么多离职的?



既然离职的不少,隔三差五的就有已经离职不久的,甚至是刚离职半年的,出来发个离职后感言刷刷存在感。内容不变的还是对老东家的感激和依依不舍(既然这么怀念和不舍,你离的啥职呀?),内容巨变的是离职以后有钱了,致富了。有的在炫耀买了房子豪车,有的甚至买了保险都出来炫耀一番。


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炫耀的,难道买个车房、保险就能代表成了什么成功人士?一边在怀念老东家,一边在炫耀现在收入高、生活轻松,究竟是来叙旧的还是来拆台的?真正学有所成的,在自身价值市场评价的环境中,从来不用怀疑没人赏识、吃不上饭的。业务有无精进,初心是否改变,理想是否实践,才是离职者最应该思考的吧。


离职是因为穷,炫耀是因为富,难道这就是法院人应有的追求?非也!社会可以浮躁,体制可以僵化,但正常以法律人自居的法院人的思想,尤其是敢于自我淘汰的法院人,绝不应自甘堕落至此吧?



如果想摆脱待遇低的状况,体制内的法院人,即使不利用手中的职权违规违法,完全可以领着一份工资,另谋一份创收。离职者敢于自炒鱿鱼,更多的是内心还有一个追求,一个体制内无法实现的追求,一个实现人生价值的不放弃。那是一个“穷”字能够概括?


离职的法院人,不再局限于体制内的条条框框,直接决定自己法律人的所作所为,可以凭自己的秉性良心和专业知识赢得社会认可,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。这又岂是一个“富”字能够粗浅概括?


法萌君相信,每一个离职法院人的背后,都是一段心酸的往事和一番痛苦的抉择,冠冕堂皇的“待遇低”和“离别难”的背后,是一颗颗难泯的法治梦想和人生追求。物质上的穷富在精神层面上的富足相比之下,显得多么的微不足道。而那些以物质上的穷富来衡量离职法院人心态和境遇的文章,是何等肤浅,多么的不值一提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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